張貼者:2011/1/26 上午7:37IPSA(HK) Chairperson
[
已更新 2011/1/26 上午7:38
]
張貼者:2011/1/26 上午7:36IPSA(HK) Chairperson
[
已更新 2011/1/26 上午7:37
]
張貼者:2011/1/26 上午7:34IPSA(HK) Chairperson
[
已更新 2011/1/26 上午7:35
]
張貼者:2011/1/26 上午7:32IPSA(HK) Chairperson
[
已更新 2011/1/26 上午7:33
]
星加坡的 私人保安業條例 於2010年10月生效。所有提供保安和調查服務而收費的公司及個人,均須持有有效的牌照 。 由星加坡警務處轄下的 保安業監管部門 負責管理發牌制度和相關事宜。 |
張貼者:2011/1/26 上午7:31IPSA(HK) Chairperson
[
已更新 2011/1/26 上午7:32
]
|